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研究机构和人员积极性,发挥优秀成果示范引领作用,推动上海决策咨询事业繁荣发展,助力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,经市委、市政府批准,第十五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奖范围
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完成并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,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战略任务,服务上海经济、社会、城市发展等方面,具有前瞻性、原创性、科学性的研究报告等成果。重点聚焦建设“五个中心”、强化“四大功能”、经济社会发展、改革开放、科技创新、社会发展和治理、民生保障、生态文明建设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领域。
已颁布实施的政策、法规、规章、制度、规划等,以及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、尚处保密期的研究成果,不属于评奖受理范围。
二、奖项设置和奖励标准
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设置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单项奖,总数不超过100项。奖励标准为特等奖每项15万元、一等奖每项6万元、二等奖每项3万元、三等奖每项2万元、单项奖每项2万元。
三、申报要求
实行分类申报:研究成果奖(除单项奖外)申请对象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,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;单项奖申请对象为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,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。
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,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,申请数量限1项。申请人应客观、真实地填报申请材料,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,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。申请人需将申请评奖的成果报科技发展处,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,同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。经校内公示并征求意见无异议后方可正式申请评奖。
四、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
网上申请:申请人通过登录“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系统”(pj.fzzx.sh.gov.cn)进行申请,填报相关申请材料。
五、申报日期
申请人提交申请截止日期:2025年5月25日;逾期申请不予受理。
六、受理部门
申请咨询受理部门: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办公室;地址:上海市大沽路100号1806室;邮编:200003;联系电话:021—23115970,021—23119983。
有关评奖申请事项可在“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”官网(fzzx.sh.gov.cn)“评奖工作”栏目查阅。
校内联系人:韩老师、赵老师
电子邮箱:kjfz@esu.edu.cn
联系电话:64502536